不同於一般技術分析獲利能力研究以指數為主要標的樣本,本研究以2010年台灣上市之個別公司為主要標的,並依據其在2009年底之市值大小,將總樣本743家公司分為10組,利用Brock et al.(1992)的移動平均法則(MA)實證其獲利能力與其是否因市值不同而有不同之影響結果。本文主要研究發現MA技術交易策略之獲利能力具有效性以及可打敗買進持有策略,並呈現出台灣2010年之所有上市公司存在著市值愈大,其MA技術交易策略與買進持有策略差異愈大之特性,也就是說市值愈大MA愈有效。另外,在卓越預測能力檢定(SPA)中發現市值愈小組以MA(1,150)策略為最佳交易策略,市值愈大組則以MA(1,100)為最佳交易策略。最後以總樣本731家公司可打敗買進持有策略之角度觀察,發現MA(1,150)之技術交易策略為最佳交易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