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IA unversity:Item 310904400/6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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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題名: 法社會學觀點?探討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化之建構
    Discuss the Commercialization Structure of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in Taiwan?Under the Aspect of Sociology of Law
    作者: 顏世禮
    貢獻者: 經營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
    日期: 2008
    上傳時間: 2009-10-09 08:55:59 (UTC+0)
    出版者: 亞洲大學
    摘要: 台灣物業管理制度的社會化及法制化,僅是1980年至今社會整體發展的結果;在1995年以前,有關建築物管理的法令分別是以治安為目的的警政、防災為目的的消防、鄰里社區為目的的民政、政府開發的國民住宅、以及營造建設為目的的建築等各單行法或相關法令為依歸。屬於公共管理維護及大樓管理的觀念,對於物業管理的思維及作為,僅是處於孕育的時期;復至1995年6月28日政府頒佈實施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區分所有權建築物管理才邁入正式法制的規範,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也成為台灣物業管理制度的基本法;2004年10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核定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中,將「物業管理服務業」納入為策略性輔導的產業,擬從新興產業的思維來重新建構物業管理產業未來在台灣的法律、經濟及社會定位。
    本研究係以法社會學的觀點,輔以詮釋學為取向的質性研究,針對台灣當前物業管理的架構及內涵,進行結構化及系統化的研析;研析題旨包括:
    1.物業管理的核心概念
    從基礎理論的觀點,詮釋物業的涵義、物權特性;物業管理的概念、與設施管理及不動產管理的相互關係等的基礎研究,避免相關名辭在研究及應用時產生混淆及誤解;並依國外物業管理的發展導因與歷程,及立法背景與方式,歸納出各種發展模式及法制模式,作為探討台灣物業管理發展及法制的殷鑑。
    2.台灣物業管理制度的法制化
    從法制度的觀點,研析台灣物業管理制度的法源、立法、法系體制、法律規範事項及社會化等內涵,並據以探討物業管理服務業在物業管理制度的關係。
    3.台灣物業管理服務業的產業化
    從法社會學與建構主義的觀點,針對台灣物業管理服務業的發展歷程、政府的產業輔導政策、產業結構與現況分析等課題,透過近代的新興產業、複雜理論、重建主義、產業群聚及策略性服務業等產業理論來分析,以行業觀點與群聚觀點、法人與自然人、專業人員與人才培育等產業成員構面進行研析;並對台灣物業管理服務業的建構,從產業法制化定位、行業標準分類、許可業務規範及物業管理公司經營模式等課題研提可行方略。
    顯示於類別:[經營管理學系 ] 博碩士論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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