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IA unversity:Item 310904400/5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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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題名: 誠實信用原則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上應用之研究
    A Study on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Estate and Gift Tax
    作者: 洪雅羚
    貢獻者: 經營管理學系碩士班
    日期: 2005
    上傳時間: 2009-10-09 08:54:50 (UTC+0)
    出版者: 亞洲大學
    摘要: 本論文研製之誠實信用原則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上應用之研究,人民有納稅的義務,是依憲法第十九條規定:「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」而來,反之,政府有向人民課稅的權利,即生權利義務之關係,則行使權利履行義務,應符合相關之規範,其規範的內容如何,租稅法令均付之闕如。不過在民國七十一年之前,原規定於民法債篇第二一九條:「行使債權,履行債務,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。」但在民國七十一年之後,民法修正時,規定在民法總則篇第一四八條增列第二項規定:「行使權利,履行義務,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。」適用於私法上之原則,並不僅限於純粹狹隘債權債務關係。今在人民不履行納稅義務時,政府可以利用司法機關予以強制執行,此行為有滿足政府課稅之效果,與私法上滿足債權人之債權效果無異。故政府的課稅權利與人民的納稅義務有私經濟行為之性質,故上開誠實信用原則亦可適用在租稅法上。而本文所探討之重點,乃在於現行租稅法令之相關規定是否符合誠實信用之原則,而因為租稅法令之範圍相當廣泛,包括:綜合所得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營業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、契稅……等,無法全部做介紹,因此,本文僅就遺產及贈與稅法做詳細深入之探討。
    顯示於類別:[經營管理學系 ] 博碩士論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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